近期,我中心收到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材料,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在我中心更名为中石油炼油特色产品有限公司。 

二、原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与我中心签订的交割仓库协议由中石油炼油特色产品有限公司履行。 

三、原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所应承担的关于我中心交割仓库的权利和义务由中石油炼油特色产品有限公司承继。 

特此公告。